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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3-10

合同的更改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的更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标的、质量、数量等条款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  3.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  4.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5.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如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变更须采取特定的方式如书面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这种约定。《合同法》第77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总之,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合同的更改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应当遵守相应的程序和规定。
102023-10

合同撤销权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条件是:  1.合同必须存在因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之一;  2.撤销权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  3.撤销权人必须具有撤销意思,且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撤销权人须以全部合同权利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有一定限制的,不能随意滥用。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22023-02

终止协议的通知如何写

  在我们签订合同的同时,一定要了解其中的内容,与一些相似的语句进行区别,在发生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了,可以出具终止协议来告知对方需要终止协议,那么终止协议的通知如何写呢?  一、终止协议的通知如何写  终止协议的通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标题:合同终止通知函。  (二)终止截止时间。  (三)终止事由。  (四)办理该手续的时间。  (五)通知方签字或者盖章。  (六)签字日期。合同终止通知函应当有对方的称谓、具体是解除什么合同的、具体的通知内容以及最后落款。  二、解除协议与终止协议的区别有什么  所谓解除合同,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一)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二)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终止协议的通知具体内容包括:标题、终止截止时间、终止事由、办理该手续的时间、通知方签字或者盖章等。
222023-02

签保密条款需要给钱吗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如果被泄露是企业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企业往往会和这些知道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那么签保密条款需要给钱吗?  一、签保密条款需要给钱吗  不是必须给。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是竞业限制协议就不一样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或者单独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数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  二、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三、保密协议不给钱有效吗  可能无效,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用人单位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不给的,保密协议可能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签保密条款需要给钱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企业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企业应该按月付给员工补偿资金。相对的,员工也必须遵循保密原则,负责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负法律责任。
222023-02

协议没有写时间生效吗

  我们在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法的时候应当多注意一下是否具备了相关的法律效力,如果具备法律效力这份文件才能够得到保障,一般我们签订之后都是签名、盖章、按手印,那么,协议没有写时间生效吗?  一、协议没有写时间生效吗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二、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早于合同订立日。当事人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还没有签订,一方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接受该履行的,合同就已经实际成立并生效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劳动合同日期格式一般是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协议没有写时间生效吗相关内容,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222023-02

确认协议无效的条件

  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具备了相关的法律效力,有一些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如果发生纠纷就很难维权,那么,确认协议无效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确认协议无效的条件  (一)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二、认定合同无效后有什么后果  (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三、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  (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确认协议无效的条件相关内容,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222023-02

强制缔约的方式都有哪些

  强制缔约的方式都有强制要约和强制承诺两种。强制缔约义务有多种,其中法律规定的义务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一、强制缔约的方式都有哪些  强制缔约的方式都有强制要约和强制承诺。对强制缔约而言,由于义务人负有的是与他人订立契约的义务,契约仍然是义务人与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提醒你,强制缔约的方式仍然是指义务人与相对人达成合意的方式或方法。根据契约法的理论和实践,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的达成主要是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既然如此,强制缔约的方式就不仅包括强制承诺,也包括强制要约。  二、强制缔约义务有哪些  所谓强制缔约义务,也称为强制订约义务,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强制缔约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强制缔约的分类  强制缔约,又称为强制契约、契约强制、契约缔结之强制或强制性合同,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强制缔约不仅包括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有承诺的义务的情形,而且也包括特定的主体有向他人发出要约的义务的情形,如法律规定机动车车主应当办理强制保险,而狭义的强制缔约则仅指前者,由于狭义的强制缔约在各国立法上更为普遍,并且在实践中也更为重要,探讨狭义的强制缔约,即个人或企业负有应相对人之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即对相对人之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222023-02

第三方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第三方协议书丢了可以申请补办。签了三方协议违约不能不交违约金,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的内容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一、第三方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第三方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的。提出书面申请写清楚遗失原因,然后到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再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每个学校的补办流程可能会略有不同,大家如果有需要直接咨询自己的辅导员老师即可。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二、签了三方协议如何违约不交违约金  签了三方协议违约不能不交违约金。三方协议毁约一般不能避免交违约金。提醒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在构成违约的情形下,不交三方违约金可能会被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三方协议有哪些用  三方协议的具体用处:  1.学校用来提高就业率;  2.确定学生就业情况;  3.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  法律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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